广州出台法治镇(街道)指标体系
“7+1”实现法治建设内容全覆盖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本报通讯员 李毅
日前,广东省广州市制定出台《广州市法治镇(街道)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指标》聚焦基层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紧盯法治建设责任主体、信息公开、依法执法、普法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简明扼要地提出具有针对性、实操性的解决措施和应对建议,为广州基层法治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引和目标,致力打造基层治理法治化“广州方案”。
“基层法治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整体推进的基础环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需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引导。”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由于没有关于基层法治建设的明确标准和详细指引,以致基层在推进落实法治工作时难免存在理念不清晰、认识不全面、目标不明确的问题。
2020年,广州启动法治示范镇街创建工作。经过实地调研、广泛论证后,广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围绕镇街法治创建“创什么”“怎么创”等问题,系统梳理总结吸收首批法治示范镇街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制定出台了《指标》。
《指标》坚持宏观与微观相结合、整体与具体相联结、法治与德治相融合,建立在首批广州市法治示范镇街的法治创新实践的基础上,凝练总结出符合基层实际、具有广州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指标体系。
记者注意到,指标的设计在于形成一套法治镇街创建的目标框架体系,为依法治镇(街道)“建什么”“怎么建”提供具体、明确的指引,强调镇街在达标基础上发挥自主性,以“创”促“建”、“创”“建”并行。
“比如,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指标》强调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镇党委(街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通过官方网站或者其他政务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事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该位负责人说。
《指标》旨在修正对镇街法治建设范围内容的碎片化认识倾向,统一镇街对法治建设的全面性、整体性、系统性思想认识。因此,《指标》采用“自上而下”的制定思路并同时兼顾“自下而上”,强调基层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拓展深化依法治国“16字方针”,设计提出“7+1”创建指标(7即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支持公正司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强法治建设保障,1即创新项目),设置22项二级指标,84项三级指标,涵盖基层法治建设的重点方面和关键领域,突破以往对法治建设限缩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一隅的局限,实现了法治建设内容的全覆盖。
值得关注的是,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针对镇街因不具备立法权而可能对制度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指标》结合镇街实际,对“科学立法”进行细化深化,从党内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社会规范三个角度规范镇街制度建设,强调制度建设应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和发展需要,注重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例如,在支持公正司法方面,针对镇街一级对自身支持司法工作的义务认识不全面、重视度不高的问题,《指标》从‘保证公正司法’和‘维护司法权威’两方面,强调凸显镇街在推动基层法治建设中对公正司法的支持配合作用。”该位负责人举例说,对此,《指标》在一级指标“支持公正司法”下设二级指标“维护司法权威”予以体现,强调镇街要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重视法院的司法建议、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不得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或者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指标》不仅强化了基层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法治建设的整体、系统认识,也易于基层实践理解操作,又起到了切实为基层减负的目的,使镇街一级的法治建设可量化、可证明、可比较,真正实现有力有质有效地推动各项指标任务落地落实落细,发挥《指标》在全面基层法治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中的“引航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