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来,江西玉山县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实施《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针对近年来矛盾纠纷出现的新情况和信访形势新特点,打造了玉山县社会治理中心,实现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只跑一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自中心投入运行以来全县赴市赴省赴京访总量下降了12.8%,累计受理纠纷184件,已结案164件,结案率达90%。劳动监察部门追回农民工工资700余万元,单笔金额最高达432万元。“有了这个中心后,我们老百姓办事只用跑一地就可以解决问题,很方便,很贴心。我要给玉山点一个大大的赞!”这是成功快捷化解劳动纠纷的董柳鹏的心声,也是玉山县社会治理成效的缩影。
一、采他山之石以攻玉,找准中心“三定位”
我们积极发挥玉山地处江西东大门的独特区位优势,先后两次赴浙江永康、诸暨、常山、江山考察学习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化解机制,并选派三名干部到诸暨市矛调中心蹲点跟班学习。在通过前期实地考察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明确了把社会治理中心打造成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社会治理事件处置平台、社会风险研判平台的“三个功能定位”。
一是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即通过整合各类矛盾纠纷调处资源,为群众提供信访接访、调处化解、司法诉讼和公共法律等服务,使中心成为信访和矛盾化解的“终点站”。
二是社会治理事件指挥处置平台:通过提升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的及时感知与快速响:即通过应能力,使中心成为社会矛盾纠纷信息和社会治理事项分类归集、统一处置的“指挥所”。
三是社会风险研判评估平台:即通过及时汇集群众矛盾纠纷诉求的信息和数据,加强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判,使中心成为发挥法治参谋作用、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参谋部”。
二、聚累土建九层之台,实现中心“三功能”
在社会治理中心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本着便民、高效、节约的原则,从中心的选址、建设、运行上确保群众办理事项“只跑一地”。
一是在资源整合上,实现群众办事“一门进”。为方便群众,县乡村三级中心一般选择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办事的位置,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即在综治和社区网格化中心的基础上,加挂社会治理中心牌子。县社会治理中心在信访局成建制入驻的基础上,采取常驻、轮驻、随叫随驻、聘驻等灵活的方式,抽调部门(单位)进驻,有效节约了成本资源。常驻部门为矛盾纠纷类总量较大的部门(单位),目前共有住建、民政等16家、64名工作人员进驻,下设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12个常驻窗口;轮驻部门为月信访量排名前三的乡镇(街道)或县直单位;随驻部门为组织部、宣传部等9个单位;聘驻部门为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品牌调解工作室等社会组织,主要通过综治和社区网格化中心整合调解资源,组建调解专家库,吸纳参与社会治理,努力达到“一揽子”解决群众事项的目标。
二是在建设布局上,实现中心场所“一盘棋”。按照群众办理“只跑一地”的人性化理念,我们统筹考虑了中心功能布局,采取“1+6+N”模式,1也就是一个信息指挥中心,负责指挥调度各部门的日常工作;6就是六大服务区块,即中心设有信访接待、司法服务、社会心理、联合调处、劳动仲裁、公共法律等6大区块,负责群众事项的受理、分流、处置、回访等;N就是社会组织参与区,目前吸纳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8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及“老魏”“李叔”金牌调解、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进驻,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参与主体多元化。
三是在运行模式上,实现服务群众“一条龙”。中心按照“一站式受理、一闭环处理、一中心管理”理念,围绕群众事项“怎么办、去哪办、找谁办、如何办”的“无缝对接”思路,采取“群众点单,领导服务”模式,运用“线上线下综合办理,整合资源多元化解”手段,实现群众办理事项“全流程”,进而把中心打造成矛盾纠纷的“处理器”和“客户端”,成为社会治理的“玉山样版”。
三、行治修制以正方圆,破解中心“三难题”
一是破解社会治理“上热下冷”难题。目前社会治理“上热下冷”,出现只有政府单方推动、干部卖力苦干,而民间参与度不高现象。为此,我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社会治理中心工作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制度汇编》等文件,在实行县、乡、村三级社会治理中心同步视频网(线)上接访,实现上下联动、部门齐抓的同时,吸纳了人民调解员、退休老干部、知名乡贤、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到中心参与调解工作,构建了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和最终评判者。
二是破解部门之间“推诿扯皮”难题。为有效破解部门对矛盾纠纷“推诿扯皮”现象,我们制定了统筹联动、考核通报、督查督办等一系列机制,规范中心办理事件的流程,要求对矛盾纠纷等事项实行闭环管理。规定中心窗口受理矛盾后,按照事件性质和职责权属准确导入工作平台,分流到相关事权部门并落实责任人。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联合办理的事项,则通过指定牵头部门、参与单位和责任人,推动群众事项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确保事事有部门承办、件件有人负责。
三是破解纠纷调处“效率低下”难题。中心围绕“社会矛盾纠纷60%化解在村居社区、30%化解在乡镇街道、10%化解在县”的“631”工作目标,制定了即接即办、跟踪管理、末位淘汰等制度,要求简单事项1天办结、一般事项5天办结、复杂事项15天办结、疑难事项20天办结。同时中心对业务办理实行全流程信息公开,对每起调处化解的纠纷及时开展跟踪回访,回访评价结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对回访结果累计3次不满意的部门和个人实行约谈,累计5次的不能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确保中心服务优质化、群众诉求化解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