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保护未成年人法律的司法行动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卓泽渊
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各个方面的重视,保护未成年人的立法工作率先取得了重要的成就。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2021年10月我们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促进法》,并于2022年1月1日生效。这些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问题作出了规定。立法的成就固然可喜,但是没有法律的实施,再好的立法也只是空中楼阁。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也同样如此。法律的实施问题表现在法律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也许因为其保护对象的特殊性,使其实施的困难性和艰巨性更加突出。因为,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权利能力没有疑问,而行为能力却大成问题。要依靠未成年人自身的努力来实施有关法律,总是困难的,必须依赖有关成年人的努力,更须有司法的有力支持。否则,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就难以从纸面的规定转化为客观的生动实践与社会现实。
司法在法律实施上,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实施,具有极为独特的作用。也正因为如此,相关立法才与时俱进地赋予了司法机关一些独特的权力,也是一些特殊的法律职责。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不久,教育促进法刚刚实施,迫切需要全社会予以关注和自觉遵守执行。对于人民法院来说,也是新的司法任务,必须勇敢担当起自己应该担当的责任。前述案例,就是一个基层人民法院用司法审判的实际行动,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促进法等的成功范例。荣昌区法院的法官鉴于周某的犯罪根源在于父母疏于管教以及管教不得法,进而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其父母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他们限期到荣昌区“家庭教育爱心指导站”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是人民法院在自己审判活动中贯彻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促进法的具体行动和司法实践。
这一案例的示范意义和典型意义,值得关注和借鉴。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针对案件所涉情况的实际,考虑家长及社区等具体情况,采取各具特色、具有针对性的措施,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是司法的职权,更是司法的职责。相关审判人员对于司法权力的认真而全面的行使,是其司法为民、司法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法律实施尤其是保护未成年人法律的实施,还需要我们司法审判机关及其人员做更多的工作和更多的努力。相信许多涉案未成年人都会因人民法院以及其他法律机关的努力而得到更好的成长,为社会的未来做出更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