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7日下午,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贯彻落实《甘肃省政法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营商环境有关工作,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春妍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省委政法委《甘肃省政法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和本院《贯彻落实“十项措施”的通知》等内容查缺补漏,结合各部门职责范围和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和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及时总结本部门在《贯彻落实“十项措施”的通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成效,共同推进本地营商环境优化。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市法院贯彻落实《甘肃省政法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阎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