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探索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方式
“矛调+”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郝金萍 王馨宜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虹桥街道居民李某因琐事将韩某打伤,社区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双方均未成年,便组织包联的法官、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开展调解。
法官以韩某提供住院期间的费用票据及司法鉴定书等为依据,为双方剖析事因,并讲解赔偿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很快,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这场纠纷在家门口圆满解决。
群众的事无大小,2020年以来,乌苏市积极探索矛盾化解方式,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多头跑”为“跑一地”,“路上跑”为“网上跑”,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干部跑腿 矛盾纠纷主动寻
2020年4月,乌苏市西大沟镇种植户王某与吴某签订《耕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3年。1年后,双方对于是否继续承包产生分歧:王某还想继续承包,吴某不愿意再外包。
西大沟镇司法所所长张健走访入户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该案具有一定典型性,便通过该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邀请派驻辖区的检察官、法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现场说法,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
“这土地我不包了,我愿意给你支付违约金。”吴某同意支付违约金收回土地。就这样,一场土地承包纠纷及时化解。
2020年7月,乌苏市试行“干部开展入户走访,全面联系服务,全面知情掌握,全面有效化解矛盾”工作体系。
“便民警务站(室)民辅警、平安志愿者等,都是矛盾‘发现员’。干部借助集中宣讲等形式,开展困难诉求摸排及矛盾纠纷排查,第一时间化身‘调解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乌苏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主任曹修敬说,今年以来,乌苏市各级干部共排查矛盾纠纷670余件,化解率达96.2%。
一站解纷 矛盾有了终结站
今年8月,乌苏市民邴某将一面锦旗送到乌苏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谢谢你们,没想到事情过了8年你们还能帮我解决。”邴某十分感慨。
2013年7月,邴某与乌苏市某村签订用地协议书,但在建设过程中,邴某占用了部分林地。事后,该违法占用土地部分的建筑被拆除,邴某与该村村委会产生矛盾。
乌苏市夹河子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成立后,主动邀请双方协商,最终,邴某与村委会达成赔偿协议。
2020年6月以来,乌苏市集中力量打造一站式“调解+”模式,建立起市、乡镇(街道)、村队(社区)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198个。
“我们选优配强人民调解员,并且明确36个行政执法单位职责,推行行政联调模式,让行政调解更加规范。”乌苏市司法局局长郭鑫说,“此外,我们还邀请法官、检察官、民警参与到中心的司法调解中来。”
同时,该市还出台《乌苏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乌苏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调解中心有序运转。
“我们希望把中心打造成回应群众诉求的服务站、化解矛盾纠纷的终点站,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乌苏市信访局党组书记臧梅说,今年以来,各级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化解各类疑难复杂案件109件。
“互联网+” 民意搭上直通车
7月13日,乌苏市某村村民周某在网上向水利部门反映农业用水水资源紧张。
7月14日,他就收到了回复:乌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全面调整2021年度地下水资源取用水计划,在优先保证二轮承包土地及退耕还林土地用水的前提下,调整已耕种的集体和国有土地,按灌溉定额341立方米/亩调整计划水量,确保正常灌溉。
“没想到我的留言这么快被政府看到,而且前一天在网上反映的问题,第二天就解决了,感谢政府!”周某再次留言。
今年以来,乌苏市受理网上群众投诉208件,件件有回复。
“今后,乌苏市还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践行群众路线,丰富新时代群众工作制度、载体,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积极探索乌苏特色‘枫桥经验’,做到每一个案件案结事了,让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满!”乌苏市副市长叶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