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因群众走访造成的人员流动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即日起,市群众信访接待中心和市级有关部门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积极倡导群众通过网上投诉和写信等方式反映诉求。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暂停接待群众来访,并向社会公布。
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期间,全市各级信访部门将认真按照“最多访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流程,做好网上信访工作,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网上信访:请选择登录投诉网站,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信访材料及其他证据材料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
1.国家信访局网上信访受理平台:登录
https://www.gjxfj.gov.cn/gjxfj/index.htm,进入后选择“网上信访大厅-网上投诉请求”进行投诉。
2.甘肃省信访局网上信访受理平台:登录
https://www.gsxfj.gov.cn/,进入后选择“网上信访”进行投诉。
3.酒泉市信访局网上信访受理平台:登录
https://www.gsxfj.gov.cn:8088/wsxf-online/#/index,进入后直接投诉。
市长信箱:登录酒泉市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jiuquan.gov.cn/),进入后选择“市长信箱”进行投诉。
来信:将信访诉求以书面形式反映,直接邮寄:酒泉市肃州区广场东路市信访局,邮编:735000。
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期间,群众如对信访工作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上述途径反映。
感谢社会各界对信访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酒泉市信访局
202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