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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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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德清:创新“五式工作法” 助力民企治贪腐

        时间:  2021/8/26 15:15:34  

        近年来,浙江省德清县经济发展迅猛,民营经济逐渐走上高质量健康发展的轨道,这既得益于区位优势,更离不开一流的营商环境。盛夏时节,记者来到德清县采访。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些年检察院一直很给力!”据德清县工商联主席沈王英介绍,近年来,德清县检察院聚焦民营企业内部贪腐顽疾,创新“五式工作法”——通过“一站式”办理、“组团式”保护、“清单式”推进、“下沉式”服务和“沉浸式”普法,帮助企业合规经营、廉政运营,有效催生企业内生动力,助力德清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检察官走访企业,了解企业运行机制、车间操作生产情况。


        “一站式”办理


        平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我挪用食堂的酒水钱去买期货,没想到资金被套牢。我慌了,知道早晚要出事,还不如主动交代。”向公司负责人坦白时,柯某后悔莫及。


        “企业财务管理漏洞往往会给贪腐打开方便之门。”德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杨向记者介绍该院办理的柯某挪用资金案。别看柯某只是一个小小的食堂出纳,但挪用资金积少成多,仅8个月就达到了57万元之多,直到柯某主动交代违法犯罪事实后公司负责人才知晓,这充分暴露了公司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有些企业负责人往往只负责审核、签批资金,只看财务报表,听取财务人员的汇报,对企业整体财务状况了解不深,导致不能及时发现员工的违法犯罪行为。”陈杨说。


        为精准打击企业内部贪腐犯罪,德清县统一司法办案标准,针对民营企业内部贪腐案件取证难、查处难等问题,建立执法司法部门联动调查取证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深挖企业内部贪腐线索,避免嫌疑人实施销毁证据、串供等行为。德清县检察院还会同工商联、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合构建“线索移送—调查核实—立案侦查—审查起诉—裁判执行”全流程办案体系,抽调资深检察官组建专案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选聘8名特约检察员参与案件会商,推动案件迅速侦破。


        以杨某职务侵占案为例,该院主动提前介入,细化侦查指引,引导公安机关获取关键证据,为后期起诉夯实了基础。同时,积极发挥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职能,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企业,自行调取职务任免材料等证据,对两名关键证人进行询问取证。“这为检察机关办理民营企业内部贪腐犯罪案件运用自行补充侦查权提供了可参照、可借鉴的工作经验。”陈杨说。


        办理涉民企案件时,该院严格限制办案期限延长、退查,避免超期羁押、案件久拖不决,个案办理周期由2019年的63.27天缩减至2021年6月底的35天,办案效率提升近45%。


        “组团式”保护


        全力保障企业轻装上阵


        为推进清廉民企建设,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今年5月8日,德清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工商联召开“惩治预防并行 共建清廉民企”新闻发布会。会上,德清县检察院通报了民营企业内部贪腐典型案例,发布了《德清县民营企业内部贪腐犯罪案件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相关单位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内部贪腐惩治和预防工作的意见》。


        记者从《白皮书》中看到,近年来,该院受理的涉民营企业案件呈逐年递增趋势。其中,民营企业内部贪腐案件数量增幅较大。2019年以来,该院累计办理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犯企业利益犯罪案件39件58人,办理的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资金、合同诈骗等犯罪中涉民营企业贪腐的占比高达77.4%。


        “我发现我们公司的沈某私下高息收取供货商的利息,这算吃‘回扣’吗?”年初,某企业负责人拨打12309热线向检察官咨询。随后,该院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成功办理了沈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挖出了企业的“蛀虫”。


        陈杨告诉记者,很多人认为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会面临职务犯罪的风险,民营企业员工利用职务便利赚个外快,或者为自己的日常生活谋取一些便利,看上去合情合理,甚至在许多人的眼里,这些潜规则是正常的“人情世故”,与违法犯罪扯不上关系,殊不知这些行为可能是商业贿赂,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做好提示与建议的基础上,德清县检察院畅通民营企业司法诉求绿色通道,组建“2+X”内外联动服务平台,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对涉民营企业内部贪腐举报、控告、申诉实行优先办理,对市场监管、工商联、行业协会等部门或团体移送的线索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监督有关部门立案。同时,德清县强化公安、检察、行业协会、企业四方协作,建立“一案一评估”制度,对涉案企业办案风险和经济影响进行评估,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多维度提升追赃挽损合力。该院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刑事和解,积极追踪涉案账户引导犯罪嫌疑人退赃,2020年以来帮助涉案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40余万元。


        工作中,该院坚持查案与查漏并行、建议与建言并重的“双查双建”模式,撰写《民营企业内部贪腐犯罪案件的调查与对策分析报告》,以专题调研结合典型案例、司法白皮书等方式,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上述分析报告,得到浙江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并由此开启浙江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等“护航2021”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经济犯罪专项治理行动。


        “清单式”推进


        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今年3月,在德清县检察院联合县工商联举办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企业家代表和法律工作者们从各个角度一起探究企业内部贪腐问题,为企业内部止损出实招。德清县检察院通报了近年来办理的民营企业内部贪腐典型案例,围绕发案原因进行深度分析,引起许多企业家的共鸣。


        “我们的教训是最深刻的,先前我们的经营管理模式存在漏洞,对个别管理人员适当放权反而滋生了‘蛀虫’,让他们利用职务便利获得千万元不法收入。”“我是开小超市的,原来以为内部贪腐只发生在大企业,没想到小企业也有许多‘苍蝇’问题。”“我们是20年的老企业了,员工也普遍上了年纪,缺少法律意识是我们的一大短板。”……


        这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企业家们谈得最多的是内部管理漏洞,人员管理松散。“管理的疏漏是企业内部贪腐犯罪发生的主要原因,企业对员工素质的关注主要体现在业务技能上,但对员工的综合素质,尤其是道德品质的考察明显缺乏。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员工综合考评机制,对员工的管理停留在熟人管理、经验管理层面上。”陈杨以颜某职务侵占案为例,给企业家们作现场剖析,“颜某在担任某生态旅游公司宾客服务经理期间,利用自己可以绕开公司私自收取客人住宿费这一公司内部管理漏洞,多次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针对办案与走访调研中梳理出的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利益具体情况,该院向相关企业发出检察建议,对梳理出的62个问题建立整改清单,以“提示单”形式进行提醒、监督落实,有效指导企业完善人事招聘、财务审计、奖惩管理等制度。同时,该院还建立了涉案企业经营管理正负面清单评价制度,将企业制度建设、内部管理、风险管控、权力监督4大类别20余项内容纳入评价清单,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与业务单位签订廉洁承诺合作书,加强企业廉洁风险防控。


        “下沉式”服务


        助力企业破解发展难题


        位于德清县的浙江某企业正准备上市,其子公司发生内部贪腐,对公司声誉和资产评估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负责人多次表达意见,希望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企业内部贪腐。


        办理该案时,德清县检察院遇到一些瓶颈问题。犯罪嫌疑人袁某辩解其行为是关联交易,只是违规没有犯罪。他利用私设的中间公司进行职务侵占,不同于其他直接侵占公司财产行为。承办检察官发现,袁某是以正常交易的“面纱”掩盖其侵占的本质。


        如何揭开“面纱”、准确为该类案件定性?德清县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重点对袁某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企业损失和袁某私设中间公司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等三方面进行重点审查。同时,对于企业经营中产生的专业问题,德清县检察院特地聘请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专业人士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工作,帮助办案人员了解涉案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最终厘清了袁某犯罪的各个交易环节。


        袁某职务侵占案暴露了涉案公司在生产经营、人事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德清县检察院检察长周甲准带队多次赴该企业走访调研,就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人事管理制度、法治和廉洁教育等方面提出检察建议,提示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关注点并提出防范措施。该案的成功办理得到当地党委政府、被害企业的充分肯定。近日,顺利上市的该企业向德清县检察院送来锦旗。


        为助力民营企业提高应对内部贪腐的能力,经德清县检察院倡导,该县依据民营企业行业、规模等情况,由公、检、法等部门与工商联设立“联合法务部门”,以个案预防、类案预防、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等形式向涉案企业发出风险提示函。该院深化“检企同行365”等服务品牌,搭建民营企业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在民营企业微信群设立线上驻企办公室,在全县设立14个检察服务联络点,累计发布针对性法律风险提示70余次,帮助解决问题37个。


        “检察院强化民营企业防腐协同共治,归集企业方与司法机关、劳动仲裁部门、工商联等部门数据,探索打造企业员工职业信用平台,加强对企业员工的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针对个案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从业禁止量刑建议,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发生。”浙江工业大学教授石东坡认为,检察机关从法益保护和社会治理出发,将职能活动聚焦服务企业清廉建设和健康运行,有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打造。


        “沉浸式”普法


        筑牢企业防腐拒变根基


        浙江省人大代表、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鸿敏对不久前德清县检察院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的以案释法廉洁教育记忆犹新。他说,组织企业人员参与相关案件的庭审旁听,让广大员工深受触动。


        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在德清县检察院检察官到一家民营企业进行法治宣讲后,就有员工在听课的第二天主动向单位退回200万元赃款。“这种‘沉浸式’普法效果不错,很好地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该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


        今年5月,德清县检察院和县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的工作方案》,其中明确要求,按照“组织制度廉洁、企业文化廉洁、经营管理廉洁、政商关系廉洁”的清廉民营企业建设标准,通过“组建一个宣讲团、开设一条绿色通道、组织一次公开庭审观摩、组织一场公开听证会、开展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一次检企恳谈会、发布一份白皮书、编制一份宣传手册”的法治宣传“八个一”活动,将民营企业内部贪腐、企业合规等法治课程纳入民营经济人士培训班主体课程。


        “案例+法律,解说+问答,帮助企业员工在聆听中增长法律知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一段故事,一条法规,我们在这里,思你所思,答你所疑,解你所忧。检说,与你声声相伴……”打开德清检察微信公众平台,可以看到菜单里的《检说三人行》栏目,点击即可收听检察官带来的专题普法音频。


        截至7月底,德清县检察院组织检察官普法宣讲团进企业宣讲40余场,编制并发放《“清廉民企”制度汇编》《“清廉民企”阵地建设》《“清廉民企”“漫”说企业贪腐案例》等法律服务手册3000余册,《检说三人行》栏目关注人数超过5000人。


        “我们将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紧密结合民企职务犯罪案件发展趋势,以惩治和预防为主线,围绕县域民营企业概况、典型问题及案例、机制建设、宣传教育等重点,打造清廉民企法治教育基地,探索建立有德清检察特色的服务民企品牌。”周甲准说。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