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牛贵清主持会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宣读了《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安排了8月份“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系统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取得的伟大成就,庄严宣告了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和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主题,深刻领会“四个伟大成就”“九个必须”,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奋斗力量;要用好各类红色资源,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科学安排,周密计划,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效果,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会议要求,机关各支部要按照中共酒泉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召开全市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和市检察院《关于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为主题,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体会,盘点检视问题,查找差距不足,引导全体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甘雪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