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三,杨雪峰在执行安保任务过程中,遭遇歹徒突然袭击。为避免伤及群众,他在腹部、颈部多处被刺伤、血流不止的危急关头,毫不畏惧,与穷凶极恶的歹徒展开英勇搏斗,终因伤势过重不幸壮烈牺牲,年仅41岁。
杨雪峰牺牲后,中共中央宣传部追授他“时代楷模”称号,中央文明办追授他“中国好人”称号,人社部、公安部追授他“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评定他为烈士,追授他“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1997年,杨雪峰从警校毕业后加入警察队伍,到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第六支队工作。他刻苦钻研业务、依法规范履职、热情服务群众,迅速成长为单位的业务骨干。
1998年8月23日,杨雪峰在执勤过程中遇到与父母走散的汪某,几经辗转、多方询问,最终帮汪某找到了家人。这温馨的一幕被媒体记者用相机记录并报道。“杨雪峰”这个名字第一次为大家所关注。
21年的从警生涯中,杨雪峰6次调换岗位,从中心城区到偏远乡镇,从基层到机关再到基层,始终勤勤恳恳、无怨无悔。他工作十分认真,参与侦破案件近300起,处理交通警情2万余起,没有一起群众投诉。
杨雪峰把自己的热情和心血都投入到了工作中,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得嘉奖7次,5次获评优秀公务员。
本报记者 郑欣 通讯员 潘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