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治理难点及对策研究
杨云皓
人工智能时代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特点
1.多为精准诈骗,针对性强,成功率高。传统电信网络诈骗多运用“广撒网”式诈骗手段,覆盖面广,手段低端,成功率及效率较低。进入人工智能时代后,犯罪分子为提高成功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来筛选被害人,详细收集受害者的个人信息,为其量身定做“诈骗剧本”,大大增强了诈骗成功率。
2.作案手段更新快。随着公安业务与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入融合以及防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有效遏制了传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蔓延,犯罪分子随之利用大数据分析、“AI换脸”等人工智能技术与公安机关进行技术对抗。
3.犯罪分子洗钱手段多样化。网络支付与电子货币的出现,突破了传统洗钱方式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限制,侦查机关很难对交易者和资金的交易情况进行有效监管,为犯罪分子洗钱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治理难点
1.技术整合程度不足。公安机关联合互联网企业尝试开发人工智能技术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但各互联网企业之间很难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2.专业人才匮乏。在与犯罪分子进行技术对抗时,需要大量的技术型人才,尤其需要精通数据处理、人工智能算法等技术型人才。
3.侦查协作难。人工智能技术类诈骗案件大多数都是跨省作案甚至是跨境作案,因此,不同地区的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协作,但是公安机关在打击新型诈骗犯罪时缺乏统一领导,各自为营,严重影响侦查效率。在侦破该类诈骗案件时,公安机关还需要与银行、电信等部门进行合作,获取有关数据信息等,但相关职能部门常以保护用户隐私为由拒绝向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或有关数据信息,导致侦查工作难以开展。
4.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薄弱。个人信息泄露是造成“精准诈骗”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虽然我国出台了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但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有待提高,其中学生和老年人是重点人群,其对人工智能技术类诈骗的特点认知和防范意识十分欠缺。
治理对策
1.建立以公安机关为核心的“多位一体”协同治理模式。作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核心部门,公安机关内部各警种间应密切配合,找出案件突破口。针对异地作案,各地公安机关应当联合成立专案组,实行统一领导,确保全国公安“一盘棋”。此外,银行、电信、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公司等部门与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形成以公安机关为核心的“多位一体”协同治理模式。
2.深化警企合作,对侦查人员开展专业化培训。“深度伪造”技术作为一种新兴技术,具有一定专业性,侦查人员很难深入了解该技术的原理,从而影响侦查效率。对此,公安机关可以与有关科技公司进行合作,开展专业化培训,提升侦查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战能力。此外,警企合作开发“AI换脸视频”识别软件,在帮助居民识别换脸视频真伪的同时,也能将该软件应用于案件侦查中,提升侦查效率。
3.加强行业监管。人工智能技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遭到滥用就会对电信诈骗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公安机关和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在数据采集、传输、使用等环节的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等方面的监督落实力度,防止相关企业为犯罪分子提供技术支持。
4.及时更新防诈骗宣传内容,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宣传力度。目前,大多数防诈骗宣传教育仍以传统电信诈骗为主,关于人工智能技术类诈骗的方式手段以及应对策略方面相对较少。对此,公安机关应当与宣传部门紧密合作,及时更新防诈骗宣传内容。最重要的是,要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宣传力度,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风险。
在当前社会,由于犯罪模式日趋技术化,如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要求,这就需要公安民警认真履行职责,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具有相关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意识,共同为打造法治社会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