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准确把牢“五个职能定位”,主动做侦查取证的引导者、黑恶定性的把关者、依法从严的推动者、严格执法的监督者、社会治理的促进者,统筹处理好依法与从严、数量与质量、分工与合作、治标与治本、内容与载体“五对关系”,严格落实“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必须提前介入、必须由专门办案组办理、必须依法从严从重提出量刑建议”等“十个必须”举措,专项斗争取得了显着成效,为平安甘肃、法治甘肃作出了检察贡献。
据甘肃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扫黑办主任齐世萍介绍,在专项斗争开展之初,甘肃省检察院即结合甘肃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提出了要“把牢‘五个职能定位’,统筹处理好‘五对关系’,严格落实‘十个必须’”的工作思路,为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斗争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方向引领。连续三年把专项斗争列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大局“六项重点工作”之一,下发专项斗争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成立了朱玉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案件引导侦查组、案件督查组,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全省检察长会、全省扫黑除恶推进会等,研究部署专项工作。建立了“周调度、月点评、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五步工作法”,定期研究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确保扫黑除恶工作稳步有序进行。
齐世萍告诉记者,甘肃省检察机关以办案为中心,立足检察职能,加大侦查引导,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认真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要求,确保专项斗争沿着法治轨道运行,在办案监督质效不断提升中体现检察担当。各级检察院充分利用“捕诉一体”内设机构改革红利,落实“涉黑恶案件百分百提前介入”要求,建立了沟通协商、信息通报、案件研判等多项工作机制,强化实质性引导侦查,避免反复退查,大大缩短办案周期。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底,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941件,提前介入数量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中名列前茅。兰州、天水提前介入数量超过100件,居全省前列。
三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涉黑恶犯罪案件1039件3955人,批准逮捕858件304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848件6990人,提起公诉812件6411人,其中以黑社会性质犯罪起诉71件1303人,以恶势力起诉576件4361人,所有在诉案件均已提起公诉。
同时,严格落实案件质量保障各项制度,确保不拔高凑数、不降格处理,力争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截止2020年12月底,甘肃省检察院共同步审批涉黑恶案件693件,其中改变公安机关定性156件,改变下级院定性78件,超过三分之一的案件被过滤在起诉前。此项举措在全国检察系统系首创,省级院把关案件数量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中位列第一。(记者 马震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