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乡首创“行政法治一体化智能应用”
执法部门已有8000余条执法记录存证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童法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承办法官点开了“行政法治一体化智能应用”平台,直接调取由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上传的行政相对人李某妨碍他人使用公共充电桩的现场照片和录像,这些图像资料还附带时间戳和GPS定位信息,将违法全过程清晰直观展现在法官和当事人面前。
面对完整翔实的证据链,原先矢口否认的李某心服口服,遂自动履行了全部罚款。这是“行政法治一体化智能应用”在处理行政争议中发挥强大功能的一个应用场景。
据了解,为促进行政法治建设核心业务全方位协同、系统性改造,全面提升执法、司法、普法科学性、高效性、整体性,桐乡市法院与司法局共同牵头,会同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方法和数字化手段,推出了以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数据联通、业务协同为核心内容的多跨协同、整体智治现代化行政法治新形态应用场景。
行政法治一体化智能应用中纳入平台的单位,能通过区块链节点数据共识机制,对前端数据实现互认互信。前端执法、复议、调解等数据支持一键转入行政诉讼等程序,实现办案单位之间的数据高度互信和业务协同,构建综合集成、协同高效、闭环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
同时,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司法机关之间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联盟链体系,各单位的执法、复议、诉讼等行为全部上链存证并通过节点共识技术实现数据在平台各单位之间共享。
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不服的,支持当事人“一码”查阅所涉案件全流程处理信息,支持一键申请行政复议、一键提起行政诉讼。对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等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一键转司法审查、强制执行。
据悉,目前各行政执法部门已有8000余条执法记录在“行政法治一体化智能应用”平台上存证,绝大部分当事人基于系统数据的科学性、规范性,未提出异议,进入司法审查程序的比例仅为0.38%。系统为进一步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诉讼裁判的标准,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提升行政审判智能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