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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评查如何护航公平正义

        时间:  2021/3/22 10:44:04  

        案件评查如何护航公平正义


        傅 雯


        案件评查作为人民法院保障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重要机制,既要立足当前,充分发挥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的功能,解决司法工作当前面临的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在使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和促进法官公正高效司法上形成更成熟、更全面、更有效的制度。


        人民法院案件评查是法院审判质量的重要监督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和评价机制的相关举措,但如何通过案件评查使人民群众从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仍有待进一步具体化和完善。


        要进一步明确评查标准,使规则能够看得见。当前全国法院关于案件评查的差错类型和标准并不统一,有的案件存在的问题相似,但不同法院定错类型不一,差错等次不同。同案不同评,对此,一要解决制度不统一的问题;二要解决评查人“感知差异”的问题,其中,第二点最为难解。笔者认为,可以尝试引入统一案件裁判尺度的方法,探索评查尺度的统一,例如建立案件评查差错案例库,按照差错类型及等次对案例进行分类和罗列,为评查人提供错案的类案索引。


        要进一步延伸评查范围,使回应更针对社会关切。人民法院传统的案件评查范围为已审结案件,定位“事后评价”,且多为法院自发开展监督的案件,评查内容常限于审判质量。事实上,人民群众,特别是诉讼中的当事人,最关注的是正在审理中的案件,且在司法公正的基础上对司法效率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期待和要求。因此,要及时、准确回应群众关切,就要打破固有定势,一要把社会舆论关注、当事人来信来访等案件纳入评查范围;二要把审判效率,特别是长期未结案件纳入评查范围,实现全程监督、全面监督。当然,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护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审判职责,明确限制“事中评查”的方式、内容和权限,实现充分监督和独立裁判的对立统一。


        要进一步扩大评查主体,让群众能够参与。人民法院案件评查是法院的监督机制,一直以来注重“内部”“自我”的价值定位,实际上,也可以对此进行尝试,将第三方评价引入案件评查,“内外结合”提升案件评查的公开度、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的认同度。当前,部分法院已经开始探索邀请行业专家共同开展评查,这是一个良好开端,今后也可以进一步探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查,邀请律师甚至案件当事人共同参与评查等多种形式。


        要进一步完善整改与惩戒,使结果落地有声。案件评查结果如何落地,是人民群众了解和评价法院内部监督是否发挥实效的主要方面,其一,看案件是否及时纠错;其二,看法官是否相应担责。在纠错方面,既要通过本院提起再审等方式纠正大错,也要及时通过补正裁定、补充手续等方式纠正小错。在责任追究方面,绝不能雷声大雨点小,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在责罚一致的前提下,将评查结果与法官业绩考核、奖金分配、晋级晋职等密切挂钩,让出现差错的法官担起审判责任,让人民群众看到切实结果。


        人民法院案件评查是法院审判质量的重要监督机制,“监督”二字,决定了案件评查对法官进行约束的根本属性,因而在司法实践中,案件评查常出现重评查结果、轻评议程序,重法官惩戒、轻总结运用的情况。人民法院案件评查如何护航法官公正高效司法?要发挥案件评查护航法官公正高效司法的最大效能,决不能止步于此。


        评查规范要更清晰明确,使法官知界限。法官公正司法,应对自身司法行为有明确的预期和判断,既慎于行权,也敢于担当,因此,评查标准统一、规范明确是人民法院开展案件评查的第一要务。一是统一评查制度,对案件差错的类型和等次予以明确规定,对有不同认识的条款进行清晰解读;二是以典型案例的形式,逐案总结出现的问题、差错类型以及定错等次,形成丰富的案例库资源,供法官参考、反思和借鉴。


        评查过程要更严格规范,保障法官合法权益。要通过严格、规范的评查程序和公开、透明的追责程序保障法官正当履职行为受保护,避免法官因审判差错被过度追责。重中之重是评查过程的制度化、公开化和民主化,一是建立完善的申辩制度,确保法官在评查各个环节都能够充分、自由表达意见,并得到有效回应;二是健全评查人员管理制度,规范评查人员选任、退出、回避等办法,确保评查人员能够客观、公正、全面地对案件进行评价;三是明确科学的表决机制,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最终确定案件差错类型和等次。


        结果运用要更深入实用,为审判提供切实参考。通过案件评查对法官司法行为进行约束,是人民法院案件评查的基础功能,但其落脚点在于评查结果的转化和运用。对此,既要持续发挥差错案件警示教育的作用和评查通报“红红脸、出出汗”的作用,更要对评查发现的典型性、代表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为法官办案提供工具性参考。例如,可以针对裁判文书低级错误问题,梳理文书校核要点和注意事项,为审判团队提供裁判文书校核表等;针对同案不同判问题,调研类案检索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流程和操作方法,出具工作指南等。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不断调整、优化调研成果,进一步护航法官公正高效司法。


        新时期新阶段新使命,案件评查作为人民法院保障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重要机制,既要立足当前,充分发挥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的功能,解决司法工作当前面临的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在使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和促进法官公正高效司法上形成更成熟、更全面、更有效的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案件评查任重道远。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