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首次开展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督查活动圆满收官,工作做法被最高检充分肯定,认为“对于促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质效,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和示范意义”。甘肃省检察院撰写的《关于全省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督查活动情况的通报》被最高检第九厅全文转发至全国各级院未检部门,要求各地学习借鉴。
规范有序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是最高检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促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重要任务。甘肃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20年初,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就明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认真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把握办案规律、坚持标本兼治、落实宽严相济、加强双向保护、做好综合保护”的未检工作新理念,在充分发挥“前督侦查后促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助力社区矫正等职能作用中,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2020年下半年,省检察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制定工作方案,联合省司法厅,以“基本情况清、现实表现清、行动去向清、监管责任清”,促进全省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为目标,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督查活动,全面准确摸清当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底数及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工作基本情况,形成和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基础数据和相应台账。通过重点核查纠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虚管和未成年特殊矫正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定期监督和日常检查工作机制。
此次专项活动中,共督查2020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179人,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份,发出检察建议4份,现已全部落实整改,督查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为今后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