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司法职能 赋能营商环境
李文超 曹文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人民法院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关口,其裁判结果往往一锤定音,这是涉诉企业和企业家们最直观感受公平正义的方式。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驰而不息的战役,在这场战役中,每一个法院人都应当主动作为、敢作为、有作为、多作为,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司法体验”。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完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整体工作格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工作大局的重要着力点,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日常审判工作,持续推进全方位深层次改革创新,努力探索审判执行工作中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是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地域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举措,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采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更多运用和解、调解办法实现双赢,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努力稳定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公平。进一步树立平等保护理念,贯彻竞争中性原则,维护规则公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下大力气缩短诉讼用时,确保执行合同指标保持领先。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牵引,在各类案件审理中,进一步做好均衡结案、审限管理等工作,加快案件周转速度,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进一步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时间成本。进一步健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加快财产处置工作,完善信用惩戒措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用好用足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政策,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当事人需求,推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狠抓制度规范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通过对企业、当事人开展回访等形式对法院落实营商环境评价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市场主体反映集中的问题,深入查找根源,有针对性开展整改。持续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多渠道、多类型、多方式,扩大法院服务营商环境活动的覆盖面,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改革的成效。